纪念红军长征四渡赤水胜利80周年
第二届《四渡赤水放光辉》全国摄影作品展征稿通知
四渡赤水战役是长征史诗中最精彩的英雄篇章,是毛泽东军事指挥艺朮的得意之笔,是世界战争史上以弱胜强、以少胜多的光辉典范。为隆重纪念红军长征四渡赤水胜利80周年,传承红军精神,弘扬长征文化,特举办第二届《四渡赤水放光辉》全国摄影作品展。面向全国及海外征稿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:四渡赤水纪念馆
二、展览规模及奖项 参展作品150件,其中:
金奖1件(税前收藏费20000元/件),银奖3件(税前收藏费10000元/件),铜奖6件(税前收藏费5000元/件),入选作品110件(稿费500元/件),重要历史图片参展作品30件(稿费500元/件)。
另设组织奖2名(奖金各5000元,以集体送稿的入选数量、质量评选)。
三、作品评选:评委会由主办单位聘请摄影专家组成。
四、展出日期:2015年8月—9月
五、展出地点: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四渡赤水纪念馆
六、作者待遇:
1、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,参展作品全部由四渡赤水纪念馆收藏并付收藏费或稿费。2、影展将出版画册,每位参展作者可获赠一本。
七、作品内容:
1、红军四渡赤水战役的战场、渡口、驻地、遗址遗迹、纪念建筑等相关的历史照片。
2、红军四渡赤水经过的地方之人文景观、民族风情、自然风光。
八、参展要求:
1、作品题材不限,彩色黑白均可。提倡纪实作品,图像可作适当调整,但不得合成、添加处理。(创意作品可放宽处理限制,但构成作品的所有元素必须是作者本人实拍的素材,并标明是“创意作品”。)参加过上届《四渡赤水放光辉》摄影大展的作品请勿送稿。
2、投稿人必须保证所投稿件是作者本人原创作品,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仼何侵权行为。违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3、投稿数量不限(组照限6幅以內/件,风光片限组照)。先送作品样片参评,样片规格为10英寸,勿装裱;样片正面左下角可以标注作品名称,不得出现作者姓名;样片背面必须注明作品名称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、作者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)、身份证号码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“影展稿件”,用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。欢迎赤水河流域各县(市)集体送稿。
4、作品评选后,由主办单位统一调取作品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将底片扫描成数字文件。建议tif 格式文件不小于40MB,jpg格式文件不小于5MB)。作者接到入选通知后,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数字文件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。
九、截稿日期:2015年5月30日
收稿地址:贵州省习水县土城镇四渡赤水纪念馆展览办公室 邮编:564618
收件人:熊洪潘 电话13985633695 办公室电话:0852-2661958
电子稿件:sdcs1935@163.com (请注明作品名称和联系方式)
收件人:曹行燕 电话18585215776
十、其它事项:
1、本展览不收作品参评参展费。所有作品稿件不退稿。不按要求送稿视为无效稿件。
2、稿费(收藏费)的个人所得税,由主办单位代扣代交。
3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复制、研究、出版、放映、宣传、信息网络传播的使用权,并可以不再另付稿酬。
4、凡投稿参评参展者,均视为已确认并同意遵守本征稿通知中的各项规定。
四渡赤水纪念馆
2014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