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四渡赤水纪念馆项目采购管理制度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遵循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诚信的原则,四渡赤水纪念馆“征途芳华——长征女红军故事展”展览服务项目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项目中选单位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.项目名称:
“征途芳华——长征女红军故事展”展览服务项目
2.展览基本情况
字数:31880个;图片:167张
3.工作范围:
“征途芳华——长征女红军故事展”展览及宣传海报的形式设计
4.完成时限:
拟于2026年5月25日前完成设计
服务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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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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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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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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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寸 |
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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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宣传海报设计 |
围绕展览主题进行海报设计,要有一定的视觉冲击力。 |
宽1.2m × 高1.8m |
1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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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展览形式设计方案 |
1.设计须忠实于展览主题与内容,力求主题突出、科学准确、简明扼要、通俗易懂,对展览内容实现准确、完整且生动的表达。 2.整体设计应庄重、肃穆、富有感染力,避免使用花哨或轻佻的色彩体系。 3.视觉多样性:在统一基调中寻求变化,各板块可根据内容不同采用差异化的布局方式,图片排列适当错落有致,避免呆板、缺乏生气。(设计遵循标准包括但不限《WW/T0089-2018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》) |
宽1.2m × 高1.8m |
3. 60块左右(可结合实际进行调整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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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采购预算
1.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20000元以下(总价包干,含税费),不得另行计取任何额外费用。
2.付款方式: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,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规发票后,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100%。
四、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材料
1.资格条件
供应商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2.提交的材料
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(鲜章),完整提供,若有缺项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,取消参评资格。
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;(如既往业绩证明、设备清单、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)
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④报价清单。
3.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比选。
4.本项目禁止转包、分包。
五、采购方式
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自主比选。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,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候选供应商。
六、比价文件的递交
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5月14日17:00前,逾期不再受理,通过邮寄的以寄出时间为准。
供应商应将以下材料分别密封,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,于截止时间前邮寄至四渡赤水纪念馆办公室或现场递交:
密封袋一(资格审查材料):
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②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;(如既往业绩证明、设备清单、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等)
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。
密封袋二(报价清单):
④ 报价清单。
两个密封袋可同时放入一个快递包裹一并递交,但须各自独立密封,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注明“资格审查材料”或“报价清单”字样,以及供应商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。
七、开标
时间:2026年5月15日(暂定)
八、发布公告
本次比价公告在四渡赤水纪念馆官网平台上发布。
九、联系方式
采购人名称:四渡赤水纪念馆
采购人地址:遵义市习水县土城镇长征街四渡赤水纪念馆
联系人:钟老师
联系电话:18786754363
四渡赤水纪念馆
2026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