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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招募“我的长征——来自亲历者的回忆”主题展项目询价公告

发布时间:2026-09-20 10:11:07 来源: 四渡赤水纪念馆 阅读量: ...

致各潜在供应商:

我单位拟组织实施“我的长征——来自亲历者的回忆”主题展项目,现对该项目的展板设计调整、制作安装撤展及运输等服务进行询价采购。欢迎符合资格条件、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1.项目名称:

“我的长征——来自亲历者的回忆”主题展项目

2.工作范围:

根据四渡赤水纪念馆提供的展览设计稿,结合临展厅进行调整,并完成该展览的制作安装、撤展、运输等,以及展览结束后的垃圾清运等工作。

3.完成时限:

拟于2026年928前完成展板制作以及安装。

4.项目地点:

    四渡赤水纪念馆临展厅

二、服务要求

 

序号

 

 

项目类别

 

规格尺寸/数量

材料工艺

备注

1

展板设计调整

365㎡非标准化展板,调整展线、尺寸与展厅适配。

根据展厅现场对提供的设计稿进行调整。

 

 

 

2

标题、前言部分

3.8×3.082块)

根据提供设计稿进行微调和氛围营造,达到美观、庄重的效果。

 

3

展览制作

宽度不等,高度不超过3.4

要求无色差断层,工艺精美,达到设计效果。

 

4

展览安装

展线约109米,高3.38

保持墙面平整无凹凸,安装稳固安全、美观。

 

5

展板拆除(含运输清理)

2

布展和撤展期间各项搬运及装修垃圾清理费

 

三、采购预算

1.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80000元以下。总价包干,包括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工费、运输费、保险费以及辅料耗材费、税费等所有费用。供应商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报价,报价时不得再另行计取任何额外费用。

2.付款方式为完成项目全部工作且通过验收,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合规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100%。

四、供应商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材料

1.资格条件

供应商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2.提交的材料

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
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;

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
④报价清单(根据采购服务要求逐项报价)。

以上四个材料清单须加盖鲜章且完整提供,若有缺项,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,取消参评资格。

3.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比选。

4.本项目禁止转包、分包。

五、质保期

至展览结束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,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维护,维修维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如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维修维护,采购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,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。

.采购方式     

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自主比选。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,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候选供应商。

.比价文件的递交

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9月22日17点前,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,递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。

递交方式:提交资料密封后(加盖单位公章)邮寄至四渡赤水纪念馆逾期递交视为无效

    、其他说明

1.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,供应商如需了解现场情况,可自行前往或联系项目联系人。

2.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制作安装并交付验收。

3.询价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符合供应商,不在另行公告。

3.本询价函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采购人名称:四渡赤水纪念馆

采购人地址:遵义市习水县土城镇长征街四渡赤水纪念馆

联系人:袁老师

联系电话:1828603968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四渡赤水纪念馆

2026年920